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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89.2-2022 菌落总数测定及原始记录参考模板

发布时间:2024-07-19    浏览次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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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现行有效的GB4789.2-2022是在2022年12月30号开始实施,在2022年6月30号发布的,与2016版相比,此版标准在检验程序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培养基和试剂方面新增了一个菌落总数测试片

标准解读

检验菌种类:需氧情况下,37℃培养48h,能在普通营养琼脂平板上生长的细菌。不含厌氧或微需氧菌、有特殊营养要求的以及非嗜中温的细菌。也不包括真菌,真菌有单独的检验方法。
菌落总测定是用于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和卫生质量,反应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3  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3.1 恒温培养箱:36℃±1℃,30℃±1℃。

主要为细菌的培养提供恒定的温度
36℃是非水产类产品的培养温度,30℃是水产类的培养温度

3.2 冰箱:2℃~5℃。

用于试剂及菌株的保存

3.3 恒温装置:48℃±2℃

用于对已灭菌但未用的固体培养基的保温(在此标准上指PCA,在大肠菌群标准上指结晶紫中性红胆盐琼脂)
温度可以在46℃~50℃之间,只要用时温度合适就行
2016版水浴装置:46℃±1℃,2022版修改为恒温装置,这就表示还可以用其他的恒温设备保存,例如恒温干燥箱。

3.4 天平:感量为0.1g

称取培养基及样品称取,需单独两个天平,一个放准备室,一个放无菌室。

3.5 均质器

对待检试样液的均质,使试样液的菌含量保持一致,包括匀浆机和拍打式均质器,匀浆机涉及到固体非粉末状样品,拍打式均质器适用于除固体非粉末状样品外的样品


3.6 振荡器。

与均质器作用相仿

3.7 无菌吸管:1mL(具0.01mL刻度)、10mL(具0.1mL刻度)或微量移液器及吸头。

用于试液转移,微量移液器需定期检定和灭菌,一次性吸头需湿热灭菌处理后烘干水分再使用(买一份移液枪能解放双手哟,就是耗材用得多)

3.8 无菌锥形瓶:容量250mL、500mL。

盛装培养基及试样液,试样液可用均质袋替代

3.9 无菌培养皿直径90mm

玻璃培养皿灭菌需放入金属灭菌桶后选用恒温干燥箱171℃灭菌3小时及以上,一次性塑料无菌培养皿拆包装前需紫外杀菌15min以上(有些玻璃培养皿因材质问题,用久会发黄,不影响使用)

3.10 pH计或pH比色管或精密pH试纸。

仅用于自配培养基的pH调节,商用培养基基本上不需要调节pH值

3.11 放大镜或/和菌落计数器

用于培养后的培养基进行菌落计数

加一个试管和配套试管塞(尺寸15*150mm)

用于盛装9mL稀释液,试管和试管塞需要湿热灭菌处理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

主要培养基,成分适合细菌进行繁殖
如果是检一批五个样品,大概需要9.4gPCA+400mL水灭菌(以五个样品两个稀释度二十个平板+两个空白对照计算,每个平皿倒15-18mL培养基,用到330mL~396mL。倒培养基倒少了需注意保持培养箱的湿度,不然培养基会裂给你看)

4.2 菌落总数测试片

应符合GB4789.28中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质量控制要求,且主要营养成分与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配方一致。

4.3 磷酸盐缓冲液

成分较无菌生理盐水更科学合理,磷酸盐可在适宜范围内调节试样液本身pH,降低因样品本身的pH对实验造成影响,适用于酸类、碱类和高盐类样品的菌落计数。用前需湿热灭菌121℃持续15min(推荐用)

4.4 无菌生理盐水

较磷酸盐缓冲液优势为更易配制。用前需湿热灭菌121℃持续15min
如果是检一批五个样品,大概需要称11.9g氯化钠+1400mL水溶解分装(以225mL五个样品+9mL试管计算,1400mL能配5瓶225mL 0.85%生理盐水和30管9mL 0.85%生理盐水稀释液,能做到-6或-7梯度)磷酸盐缓冲液同理

5  检验程序

菌落总数的检验程序见图1。

6  操作步骤

除样品外所有操作需要使用的试剂耗材,必须灭菌,设备设施可采用紫外杀菌及75%浓度酒精擦拭后使用

6.1  样品的稀释

6.1.1 固体和半固体样品:称取25g样品置于盛有225m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均质杯内,8000r/min~10000r/min均质1min~2min,或放入盛有225mL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min~2min,制成1∶10的样品匀液。

25g样品:精确到0.1g,偏差25+0.2g,尽量不要偏差太大,可多不可少。
在标准无规定的情况下,最好按25g称样进行实验,这符合GB 4789.1中对抽样遵循代表性原则。当称样数量越少,代表性越差。
225mL稀释液:可使用灭菌后的量筒量取,也可以配制分装好后灭菌直接用(比灭菌后量取劣势为水分灭菌易挥发,导致稀释液浓度改变)。用哪种可自由选择,但特殊样品(酸类、碱类、高盐类)尽量使用磷酸盐缓冲液,避免样品本身pH造成实验误差。
均质器拍打:固体样品可选用均质器均质,使样液混匀;速溶类样品可不用均质器。
1:10样品匀液:1mL样液→9mL试管稀释液=10mL匀液,样液加入后可使用无菌吸管吹打(尽量不用,减少污染),也可摇匀,尽量使液体保持在试管口以下。

6.1.2 液体样品:以无菌吸管吸取25mL样品置盛有225m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锥形瓶(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无菌玻璃珠)中,充分混匀,制成1∶10的样品匀液。

无菌玻璃珠:用于混匀样液与缓冲液

6.1.3 用1mL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1∶10样品匀液1mL,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9mL稀释液的无菌试管中(注意吸管或吸头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振摇试管或换用1支无菌吸管反复吹打使其混合均匀,制成1∶100的样品匀液。

沿管壁缓慢注:可能在管壁残留细菌,需要震摇试管,将管壁上的试液混合于匀液中。若使用无菌吸头,可直接垂直于试管将试液打入稀释液中,不靠试管壁,吸头不入液面。
在样品菌落数范围未知/无法通过以往样品判断菌落数范围时,应多做几个稀释度。

6.1.4 按6.1.3操作,制备10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次1mL无菌吸管或吸头

尽量避免稀释梯度之间的污染

6.1.5 根据对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选择1个~3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液体样品可包括原液),在进行10倍递增稀释时,吸取1mL样品匀液于无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同时,分别吸取1mL空白稀释液加入两个无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

根据以往的样品大概的菌含量预估样品的菌含量,适当选择2个~3个稀释梯度,可以选择2个稀释梯度,但必须有1个至2个梯度的菌含量在范围内
例:-1(皿1 皿2) -2(皿1 皿2) 空白(皿1 皿2)

6.1.6 及时将15mL~20mL冷却至46℃~50℃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可放置于48℃±2℃恒温装置如:恒温水浴箱中保温)倾注平皿,并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

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温度需适宜,以不烫手为宜(水浴箱中拿出的培养基温度适中,可直接使用,无需冷却)。
有些样品为避免白色食物残渣在计数时的影响,会在PCA中加入TTC(各大培养基厂商有售无菌TTC溶液),使培养后的菌落呈红色。此项适用于食物残渣中含白色物质。
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平皿保持同方向,手拿平皿边缘按前后运动、左右运动、顺时针混匀,禁止培养基因大力转动造成溢出,培养基冷凝后方可倒置平皿培养。
本标准未规定称取至倒培养基的过程时间,一旦样品过多,尽量保持在20min之内。(标准没写,GB 4789.3中大肠菌群操作时间是15min,为的是避免过程中因时间过长导致细菌繁殖)

6.2  培养

6.2.1 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翻转36℃±1培养48h±2h。水产品30℃±1℃培养72h±3h。如果样品中可能含有在琼脂培养基表面弥漫生长的菌落时,可在凝固后的琼脂表面覆盖一薄层琼脂培养基(约4mL),凝固后翻转平板,按6.2.1条件进行培养。

倒置平皿培养,温度36℃±1℃,记录温度时需准确,不出现±符号。一般培养箱检定时会提供一个偏差值,需要在原有温度基础上修正偏差量
水产品培养温度比正常的样品要低,主要原因是水产品长期处于水中,生长环境温度较低。

6.2.2 如使用菌落总数测试片,应按照测试片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规程操作。

6.3  菌落计数

6.3.1 可用肉眼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记录稀释倍数和相应的菌落数量。菌落计数以菌落形成单位(colony-formingunitsCFU)表示。

CFU指单个培养皿的菌落个数。

6.3.2  选取菌落数在30 CFU~300 CFU之间、无蔓延菌落生长的平板计数菌落总数。低于30CFU的平板记录具体菌落数大于300CFU的可记录为多不可计。每个稀释度的菌落数应采用两个平板的平均数

6.3.3 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即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以2代表一个平板菌落数

6.3.4 当平板上出现菌落间无明显界线的链状生长时,则将每条单链作为一个菌落计数

7  结果与报告

7.1 菌落总数的计算方法

7.1.1 若只有一个稀释度平板上的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计算两个平板菌落数的平均值,再将平均值乘以相应稀释倍数,作为每g(mL)样品中菌落总数结果。

7.1.2 若有两个连续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时,按式(1)计算:

7.1.4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30CFU,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

7.1.3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上菌落数均300CFU,则对稀释度最高的平板进行计数,其他平板可记录为多不可计,结果按平均菌落数乘以最高稀释倍数计算。

7.1.5 若所有稀释度(包括液体样品原液)平板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计算。

7.1.6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不在30CFU~300CFU 之间,其中一部分<30CFU 或>300CFU 时,则以最接近30CFU或300CFU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

7.2 菌落总数的报告

7.2.1 菌落数小于100CFU 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修约,以整数报告

菌落数指计算后的结果,即公式(1)中的N
例如计算结果为35CFU/(g)mL,则报35CFU/(g)mL,不需要再修约。

7.2.2 菌落数大于或等于100CFU 时,第3位数字采用“四舍五入”原则修约后,取前2位数字,后面用 0代替位数;也可用10的指数形式来表示,按“四舍五入”原则修约后,采用两位有效数字

例如计算结果为3540,则报3500CFU/(g)mL或3.5×103CFU/(g)mL

7.2.3 若空白对照上有菌落生长,则此次检测结果无效

空白对照长菌,证明环境/试剂/工具有污染。
此条可理解为当空白对照没长菌落时,可以用“未检出”表示

7.2.4 称重取样以 CFU/g为单位报告,体积取样以 CFU/mL为单位报告。

附录A
培养基和试剂

A.1 平板计数琼脂(platecountagar,PCA)培养基


A.1.2 制法

将上述成分加于蒸馏水中,煮沸溶解,调节 pH 至7.0±0.2。分装试管或锥形瓶,121 ℃高压灭菌 15min。

有商品化脱水培养基,不用自行调节pH,可直接使用,有效避免自配产生的误差。
其中样品为白色或偏白色时,培养基中可添加1%的无菌TTC进行菌落着色,着色后菌落为红色。
煮沸溶解:适用于自配培养基,商品化脱水培养基可不进行此操作(灭菌前需分装的培养基除外)

A.2 磷酸盐缓冲液


贮存液:称取34.0g的磷酸二氢钾溶于500mL蒸馏水中,用大约175mL的1mol/L氢氧化钠溶 液调节pH 至7.2,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后贮存于冰箱。

A.2.2 制法
稀释液:取贮存液1.25 mL,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分装于适宜容器中,121 ℃高压灭菌15min。

有商品化脱水培养基,直接使用,有效避免自配产生的误差。

A.3 无菌生理盐水


A.3.2 制法
称取8.5g氯化钠溶于1000mL蒸馏水中,121 ℃高压灭菌15min。 

菌落总数原始记录参考模板


参考资料:
1. GB 4789.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3.T/LZZLXH 033-2020 实验室产品检测全流程记录管理指南
4.DB51/T 2163-2016 实验室样品记录及检测记录管理指南
5.微生物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操指南
6.《寒烟脆》公众号文章(2022年4月30日)


来源:环凯转载于“食品微生物检测”公众号,原作者~寒烟脆,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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