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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18批次食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0-07-20      浏览次数:2228    分享: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饼干、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0类食品125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38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开平市广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森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标称开平市广森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4月26日和2020年3月19日生产的味极广森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标称朝日新鲜食品(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味凤凰卷,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黄圃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动心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津桃肉Salt Peach,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南海盐步广泰百货超市商场沥中分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零食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桃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阳春市佳惠迎宾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康宝食品厂生产的马蹄粉,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阳春市五鸿兴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康宝食品厂生产的马蹄粉,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广州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缤纷城超市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比可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牛轧沙琪玛,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聚乐荟超市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欣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崎北海道牛奶味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一、菌落总数:是食品被细菌污染程度的指示性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贮藏、运输过程中的卫生状况。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食用菌落总数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霉菌: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在食品中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6-2016)中规定,蜂花粉中的霉菌不得超过2×102CFU/g。霉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被霉菌污染所致;也可能是生产环境中存在霉菌或产品包装不严,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食品微生物超标。食用菌落总数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三、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潮州市日日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汕头市佰汇蔬菜行的长豆(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云城区黄秀珍猪肉档销售的猪肉和猪肝,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云城区曾景华菜档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汕头市龙湖区阿平杂咸摊销售的标称揭阳空港区高盛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徐闻县锦和镇恒利农产品加工厂生产的菠萝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汕头市长盛行百货有限公司国商分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汕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桔大利(凉果类),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四)广东福宁易购超市有限公司揭东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木盛凉果厂生产的开胃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资料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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