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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食品安全消费指南

发布时间:2014-09-23      浏览次数:3130    分享:

  随着国庆节临近,聚餐活动增多,为预防和减少集体性食物中毒,保证公众食品安全,特发布秋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家庭宴请应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宴请人数,食材以熟食为主。

  二、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具有流水清洗、消毒条件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吃无证摊贩销售的食品。建议选择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

  三、切勿暴食暴饮,不食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隔夜食品要加热食用。

  四、严防食用野蘑菇中毒。不私自采摘和购买不明性状的野蘑菇食用,严防食用野蘑菇导致的中毒及死亡事故。

  五、严防食用豆角中毒。豆角宜炖食,炒食不要贪图脆嫩,应充分加热,使之彻底熟透。

  六、严防食用凉拌熟肉及制品导致的食物中毒。隔夜肉食要煮熟煮透方可食用。

  七、家庭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食材要洗净,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要生熟分开。加热烹制的食物要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吃现做,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

  八、当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时,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拨打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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