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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监管局:1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问题等问题

发布时间:2020-08-04      浏览次数:2331    分享: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类食品165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36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沃达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博罗县罗浮山益草保健凉茶厂生产的金银花植物型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广州包多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馒头,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生物工程研究所(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

(三)东莞市南城顺阳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东广迪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淇淋风味流心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好宜家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威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媚娘蛋黄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好宜家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肇庆瑞祥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广州市黄埔区王记烧鹅店销售的手撕鸡和脆皮烧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农药残留问题

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亚其蔬菜批发(30档)的香芹,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标称汕头市食品厂有限公司生产的X.O沙茶酱,总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港口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中山市神湾镇益隆食品厂生产的酸帝梅(李子),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汕陆鸿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揭西县银华食品厂生产的咸话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信诚海产品行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标称佛山市南海区冠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云浮市万家粤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老百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标称广州绿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果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四)标称湛江市华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果肉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五)顺德区大良聚能饮食店销售的烫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新三伍火锅店销售的手工火锅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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